建筑裝飾材料行業在禁宣中的影響
發布時間:
2015-07-14
作者:
新大地集團
來源:
建筑裝飾材料行業在禁宣中的影響
新商標法實施在即。“馳名商標”字樣不得用于廣告宣傳的規定,正在敲響著包括建筑裝飾材料行業在內的眾多企業大門。如何規避違法風險,成為眾多涂料企業的心頭之急。
這是商標法修正案(以下稱“新商標法”)于去年8月30日獲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之后,首家公開發布對“馳名商標”宣傳使用的處理方法的涂料企業。新商標法規定,生產、經營者不得將“馳名商標”字樣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裝或容器上,或者用于廣告宣傳、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(以下統稱“馳名商標‘禁宣’”)。
據了解,新商標法將于2014年5月1日起實施。也就是說,從通過到實施,新商標法有一個歷時8個月的緩沖期,留給企業處理馳名商標“禁宣”的事宜。違反“禁宣”規定者,或將付出高昂的違法成本。根據新商標法第五十三條,對于發現的違反“禁宣”規定的生產、經營者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處十萬元罰款。
盡管很多手握“馳名商標”頭銜的企業對于“禁宣”都不甘心,但新商標法實施也是不爭的事實。廣東珠海工商部門在官方微博發布信息,要求馳名商標企業及時更換宣傳用語:“馳名商標企業以及經銷馳名商標商品的經營者應及時更換產品包裝,更新廣告用語,以免違反法律規定。”
馳名商標“禁宣”為何讓企業如此狼狽?這需要從“中國馳名商標”的功能被異化說起。“馳名商標”認定的本意在于保護商標免受不法侵害。據了解,馳名商標保護制度是國際通行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,最早出現在1883年簽訂的《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》。我國于1984年加入該公約,成為其第95個成員國。在進入21世紀之后,“中國馳名商標”已經與“國家免檢產品”、“中國名牌產品”一起,被人們稱為三大“國字頭”品牌認證而備受追捧,顯示當時馳名商標已經實現了從保護功能向宣傳功能的“轉身”。而后兩者在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之后的幾年內,先后被國家有關部門勒令停止使用或暫停使用。司法認證的“中國馳名商標”的出現,被認為是馳名商標加速“宣傳化應用”的幫兇與推手。
由此可以看出,馳名商標“禁宣”對企業之所以造成這么大的影響,原因不在于馳名商標的“原罪”;各行各業共同推動的馳名商標宣傳風氣,以及由此引發的市場亂象,才是“禁宣”的真正誘因。馳名商標不能再用于宣傳,但其“保護”的原義還在。而且在“禁宣”之后,工商總局有意著重提高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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